一個Fox康女工爲何輸掉勞動仲裁

本文首發於4月2日不到3個小時被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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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與小芳並不熟悉,亦非代理關係

就案件的不公提出質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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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30日,在Fox康工作六年半之久的普工小芳因連續多日在工會投訴而被公司以曠工爲由開除。小芳後續發微博控訴自己的遭遇,卻被Fox康所在的油松派出所警察找上門。在勞動仲裁過程中,儘管鑑定表明Fox康假冒工人在培訓記錄上簽字,Fox康依然在勞動仲裁中勝訴。

目前,小芳被非法解僱的案件已被深圳市龍華區人民法院受理,並將於2025年4月7日開庭。

01 該漲薪了,績效考評卻不合格

小芳於2017年7月24日入職 “三Y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成爲Fox康生產線上的一名普工。2023年12月26日,第三次簽訂勞動合同的時候,與公司簽訂了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在Fox康,小芳每天工作10個小時,每週工作6天。由於工作很累,生活單調,能讓小芳在意的並不多,漲薪算是爲數不多的一件。據小芳說,Fox康普通員工每三年晉升並漲薪一次,自己現在是“員2”,基本工資是“2950”,2024年自己應該晉升“員3”,按道理,工資要漲“50-500”不等。

但這一憧憬被不合理的績效考覈打破了。2024年1月10日下午,正在上班的小芳被課長口頭通知2023年的績效考評爲“丙”。這意味着小芳不僅沒有年終獎,而且拿不到正常底薪,最嚴重的後果是三年不能晉升,加薪遭遇歧視。

小芳不滿,當即就拒絕在績效考覈單上簽字。接下來的一週裏,小芳與課長、線長就績效考覈簽字一事在車間“鬥智鬥勇”。小芳覺得自己一直處於下風,課長和線長手段多,可以取消加班、威脅上夜班,給自己記過等,車間裏所有權力都屬於領導,而自己作爲一名無權無勢的普工,實在招架不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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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去工會投訴被記爲曠工 被開除發微博警察卻找上門

在車間維權無果後,小芳決定去工會。

1月22日起,跟線長報備後,小芳連續多日在Fox康工會投訴維權。工會當天組織了協調會,回應了訴求,但是結果跟車間的意見基本一致。小芳對調解的結果並不滿意,於是連續幾天在工會要求解決此問題。

1月29日,是小芳在工會維權的第7天,Fox康工會再次宣讀了調解結果,並宣佈小芳因爲曠工被公司開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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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芳懵了,在上班期間,請假去工會維權是曠工嗎?

2024年2月29日,小芳發微博試圖講述自己被違法開除的前因後果,並尋求律師等專業人士的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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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的微博於當日12點33分發出,很快就達到20萬閱讀量。晚上8點多,Fox康所在地的油松派出所就給小芳打了電話,小芳害怕沒敢接,後來接到同事的電話,說是警察找了他們,要求讓她不要再發東西。

小芳沒想到自己的微博驚動了派出所,害怕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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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20歲起,小芳就在Fox康工作,至被開除時,已經工作了近7年,如果沒有這次意外解除,她還想在Fox康工作到退休。所以又害怕又委屈的小芳還是想爲自己的青春討個說法。

03 員工簽名經鑑定爲假冒 富士康依舊贏得官司

小芳申請了勞動仲裁。仲裁過程中讓她至今記憶猶新的有兩點,一是仲裁員的忠告,二是Fox康的假證據!

2024年7月30日,深圳市龍華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尹軍仲裁員審理了該案。據小芳說,仲裁過程中,尹軍仲裁員對自己和律師很不耐煩,多次不讓律師說話,審理結束,等待籤筆錄時,尹軍仲裁員教訓起自己的律師來:

“不要去意氣用事,不要正義感滿滿,不要往前衝!你幹嘛要給她出頭?這種人不值得。這種人都付不起這個錢,只有企業才付得起這個錢。你要看清楚現實,現在這個社會······少沾點兒這個東西,有可能混都混不下去。我們這裏積壓這麼多案子,企業隨隨便便一個理由就能把員工開了,人家不找這個理由也能找別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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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個讓小芳感到詫異的是Fox康就案件的關鍵事實提交了假證據!

Fox康提出曠工三天開除作爲公司規章制度已經給小芳培訓過了,並出示了有小芳簽字的“員工紀律宣講簽到表”。可是簽到表上的字跡明顯不是小芳的,鑑定結果也顯示簽名是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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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x康竟然可以對證據公然造假嗎?

如果簽到表是假的,說明該規章制度沒有對唐珍芳進行宣講,而且尹軍仲裁員裁決書裏也未對該規章制度的內容及制定程序是否合法進行審查。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條的規定,若規章制度沒有經過民主程序或者沒有公示、告知勞動者,則該規章制度就是不合法的,Fox康以此規章制度開除小芳就是違法解除!

同時,規章制度並沒有明確規定上班期間請假去工會就是曠工,如果沒有明確規定,這怎麼能算曠工呢?去工會維權不是合法的維權渠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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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在造假的鐵證面前,Fox康居然贏了!這可真是葫蘆僧亂判葫蘆案!

小芳對裁決結果不服,已經提起起訴。該案已被深圳市龍華區人民法院受理,將於2025年4月7日開庭。

小芳希望龍華區人民法院劉媛法官不要像仲裁員尹軍那樣看不起打工仔和打工妹,不要屈服於大公司的淫威,而是秉持勞動法律傾斜保護勞動者的精神,做出公正的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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