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了他們好,才把他們吊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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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事情,能荒唐的這般理所當然,也是我不曾想到的。
上面這張圖,並非AI作品,而是實打實的事實。3名工地上的工人,被掛在門口“警示教育”。你敢信嗎?把他們這樣掛在那裏,其實是爲了他們好。
因爲他們沒系安全帶。
你可以看到,這張照片的拍攝角度正好把旁邊“以人爲本”四個字拍了進去。多麼精準的諷刺,就像是某種精心編排的行爲藝術,堪稱年度最佳。
然而,詞條下面卻有不少的評論認爲:把這3個人吊起來,不過分。因爲相比他們的生命,這點屈辱根本不算什麼。
這種邏輯,是普遍的。甚至可以說,正在看本篇文章的各位,或許也會有一些類似的慨嘆。但是我想說,這不僅僅只是“生命”、“安全”以及“尊嚴”的問題,它還包括了兩個大家所忽略的字:權力。
什麼人有權力把別人(沒有犯法的普通人)掛到門口示衆?
在法治社會,按理說,不存在擁有這樣權力的人。只有法律,可以做到。掛起來算什麼,倘若違了法,法律甚至可以判死刑。
於是這裏就產生了一個簡單至極的矛盾:那3個人違法了嗎?
沒有!也就是說,沒有任何人、事物、權力,可以把他們掛起來示衆,包括法律。因此這樣的行爲,不僅是對尊嚴的羞辱,更是對公平的踐踏。
說得更簡單點:把人掛起來,是一種懲罰。可被懲罰的對象,應該是“有罪”的人。這3個人有什麼罪嗎?他們只是疏忽大意,或者是“知道這樣做有危險,但卻還是選擇這樣去做了”。他們沒把自身的生命安全放在心上,而你卻因此去懲罰他們。
把自己當菩薩,還是當聖人?
按照這種邏輯,那些爬上天台的人,就再也勸不回來,因爲勸回來之後第一件事:吊起來懲罰一下,或者罰款警告也不錯:下次不準上天台。
別問,問就是“爲了你好”。罰點款,跟生命比起來算什麼?
也挺好奇的,如果把吊在門口示衆,改成罰款1000元,不知道還會不會有這麼多人表示支持。
我知道即便說到這個程度,不認同的人還是不會認同,還是會堅定的認爲:掛起來警告是最好的辦法。
那我只能問抱有這類想法的人最後一個問題:如果惹出安全風波的人,不是工人,而是領導,你能把他掛起來嗎?
工人沒系安全帶被吊門口,那管理方沒提供合格的安全保障,相關領導是不是會被吊起來?
衆所周知,豆腐渣工程是存在的,什麼高速、房子等等,都出現過。但大家別忘了,這些重大工程上,必有代表政府部門的“監理人員”,什麼住建部、安監局、質監站的。可即便如此,最後房子建好了,通過驗收了,然後質量出現問題了,對社會、普通人產生安全隱患了,你能把相關的領導吊起來“警告”一下嗎?
都知道,不可能的,免職處理,便是對你最大程度的尊重。
那些明知安全隱患、卻爲了省錢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的包工頭;那些在事故發生後,第一時間想着推卸責任的管理者……他們的問題,相比那3名工人往往嚴重多了,因爲他們威脅到的是別人的生命安全,而不是自己的。可幾時見過這些人,被吊起來警告?
當然,那也是不該提倡的行爲,我只是舉個例子:如此行徑,不是在強調安全,而是在炫耀權力。
那3個人的境地,無非因爲他們屬於弱者罷了。所以也別說什麼是爲了他們的安全之類,所謂邏輯,無非是古人那句話:刑不上大夫,禮不下庶人。弱者的錯,是錯。強者的錯,一般都屬於“誤會”。
安全,不該建立在羞辱之上;權力,也不該成爲羞辱的工具。讓人吊在門口的是繩子,讓他們低頭的,又是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