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痛心但很遺憾,沒有什麼辦法能阻止悲劇發生
出了極端重大惡性案件,人們的第一反應往往是追責:
免責聲明:為了便於閱讀,本站編輯在不違背原文含義的前提下對內容進行了適當修改。特此聲明,本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本站僅作為資訊展示平臺,旨在幫助讀者更全面地瞭解歷史真相。
我們新開啟了更專業的知史明智 PRO 版本(免費),感興趣的讀者可以移步https://pro.histfacts.com/,如果對您有幫助請收藏並幫忙推薦,謝謝!
出了極端重大惡性案件,人們的第一反應往往是追責:
爲什麼沒能阻止兇徒作案?如果提前採取了某些措施是不是就能阻止悲劇發生?
然後是亡羊補牢的第二反應:
能不能做點什麼來避免類似悲劇再次發生?
覆盤反思和防微杜漸都是很好的觀念,在很多事情上都能夠幫助我們所在的社會進步完善。但是很遺憾,發生在珠海致數十人遇難的這場惡性案件,其實沒有什麼簡單直接的辦法能夠預防和避免。恰恰相反,如果爲了交差而硬要做點什麼,運動式地採取某些措施,反而可能激化產生新的社會矛盾。
最容易被想到的措施是加強安保、增加安檢。很多人把增加安保安檢當成解決社會治安問題的萬能良藥,但任何安保都是有範圍和有限度的。
具體到珠海這座體育場來說,其夜間本身是有保安駐守巡邏的,也設置了防止機動車駛入的關閘。還能怎麼加強安保呢?
增加保安人數,到多少是個頭?一座能容納數萬人的大型體育場,周邊方圓接近1公里,如果要求每1000平米配一名保安,一個班次也得有100名,一天要花多少錢?每1000平一位保安,能不能及時制止得了這樣的惡性案件?
槍支可以禁絕,刀具可以管制,菜刀西瓜刀也用鐵鏈鎖上嗎?現在是越野車行兇,能禁止越野車上路行駛嗎?
很痛心,但很遺憾,真的是沒有什麼直接的辦法可以預防。
在亡羊補牢的措施裏,被提到最多的是及時摸排化解社會矛盾,摸排盯防重點人羣,這也是各地發生惡性公共安全案件後的常規動作和標準動作。
很多人可能不知道這項工作怎麼做,我給大家科普一下:
在各級街道辦、公安部門和信訪部門那裏,都有一份本轄區“重點人員”的名單。名單上面可能是家庭發生重大變故受到精神衝擊的可憐人,可能是利益受到侵害後堅持維權不息的“刺兒頭”,也有的是精神狀態不正常或價值觀扭曲長年無理取鬧的“鬼見愁”,還有最多的就是有前科的刑滿釋放人員。
每當政府要舉辦什麼重大會議、慶典活動,需要營造安定祥和社會氛圍的時候,這些“重點人員”就會被重點關照一遍。早些年路子比較野的時候,每逢特殊時期都要把那些老上訪戶“請到”某個招待所住下來。現在一般不這麼幹了,但是會安排社區網格員和片警逐個清查一遍動向,要求見面確認狀態,有的還要口頭教育一番叮囑當事人老實點兒。
你說這麼做有用嗎?或許是有點用的,清查一遍,威懾一番,也許真能避免短期內出現惡性案件。但是,這些“重點人員”的問題解決了嗎?必然是沒有的。
上面發通知要求排查隱患化解矛盾的時候,並不會同步撥下一筆用於解決矛盾的專項資金,更何況很多矛盾涉及公平正義的缺位,光用錢是解決不了的。
所以,運動式排查一圈,並不能對化解社會矛盾有任何的實際幫助。反而有可能因爲部分執行者工作方法不當、態度惡劣、虛假承諾等情況,導致原有潛藏水面之下的社會矛盾被激化升級。
其實你說上頭不想徹底解決這些社會矛盾,讓社會治安變得更好一些嗎?他們肯定也想的。但是,就是很簡單的做不到啊。觸動利益比觸動靈魂還要難。
那些看似深入本質,直達根源的解決方法,一旦你瞭解了它實際的操作方法就會明白,都是一級做給一級看而已。
“重點人員名單”裏邊清清楚楚,真要想解決矛盾,還用等到現在?
再說了,珠海絕對算是整個中國社會發展和法治文明排名靠前的城市了,莫非只有珠海存在那些社會矛盾?
一點建設性意見:
爲了大家包括你們自己的安全,稍微吐點利益出來吧。
相關內容
- 今年第幾起了?海淀一小學門口發生持刀襲擊案
- 被控涉案數億,法學專家探討“深圳建行王業申請七人合議庭被拒”
- 珠海市體育中心襲擊事件背後
- 珠海體育場兇案翌日
- 當暴力受害者從老外變成中國人:我們都可能成爲暴力的受害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