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宗罪!一律所向律協發函:申請退出律協

二十年未有饑荒之年,果然是不一樣。這段時間,各地律師硬剛律協的新聞時有發生,大有按下葫蘆起來瓢的架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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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年未有饑荒之年,果然是不一樣。這段時間,各地律師硬剛律協的新聞時有發生,大有按下葫蘆起來瓢的架勢。

最近,深圳一律所,廣東恆薇霖澤律師事務所,開始“清算”律師協會:申請退出協會,詳述深圳律協各種罪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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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有律所起訴律協,要求返還會費

近日,網上有律師貼出一《民事起訴狀》,是由福建寶能律師事務所(原告1)與律師劉清山(原告2)起訴龍巖市律師協會。

《起訴狀》訴訟請求爲:

1、請求法院依法判決被告返還兩原告已交納的會費14560元;

2、本案一切訴訟費用由被告承擔。

事實與由

原告1福建寶能律師事務所是2019年6月28日經福建省司法廳批准成立的個人獨資企業,原告2劉清山是執業律師,2012年開始執業。原告1爲被告團體會員,原告2爲被告個人會員,2024年4月29日,原告1向被告交納了團體會費13000元、原告2向被告交納了個人會費1560元,合計14560元。

2024年7月1日,因被告違反《律師法》及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進一步規範行業協會商會收費的通知》(2020)以及被告多年來資金未接受審計及會員不清楚資金用途,兩原告未享受會員利益,兩原告要求被告公開2016-2023年會費支出用途,並將財務審計報告向被告所有會員公開,但是被告拒絕公開,也不提供財務審計報告。

兩原告認爲:被告作爲行業協會,有收取會員費用的權利,但也有向會員說明會費用途的義務,兩原告作爲被告的會員,交納會費後即享有會員的一切權利,包括會費支出的知情權等。被告拒不公開會費支出用途,也不提供財務審計報告,兩原告一再催促還是置若罔聞。所以兩原告決定退出龍巖市律師協會,已經交納的會費14560元,要求被告返還!

下附《民事起訴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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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紅星新聞報道:

近日,福建省龍巖市一家律師事務所發函,認爲龍巖市律師協會違反《律師法》及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於進一步規範行業協會商會收費的通知》,現要求協會公開2016-2023年會費支出用途,並將財務審計報告向會員公開,否則,該所將依法提起訴訟,討回2024年會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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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寶能律師事務所發的律師函

7月2日,紅星新聞聯繫上了福建寶能律師事務所負責人、律師劉清山,他向記者確認了函件的真實性。“我們所一年要交2萬多的會費,幾乎沒享受過什麼權益,而律協的賬目從來不向我們公開,也沒有經過財務審計。每一年律協所收會費幾百萬,這個錢也不知道花到哪裏了。”因此,他向龍巖市律師協會發函要求公開。

另外,劉清山表示,針對此事他也向福建省12345進行了反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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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清山向福建12345反映此事

“最開始我們律師個人每年還能聚餐一下,有個150元的體檢費,但是從2020年起,就什麼都沒有了。作爲會員交納會費卻享受不到權益,我們爲什麼還要交這個會費?”劉清山表示。

7月2日,記者就此事致電龍巖市司法局律師工作科。相關工作人員回應記者稱,所有律師協會的會員都有對會費的知情權,且會費每年都有對律師會員公開,“每年都有審計,審計完後都會對理事會報告,且在我們換屆選舉的時候,律師代表大會上也都有公告本屆的收支情況。而且,在每年理事會開完之後,也都會在律協裏面張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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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巖市律師協會的回覆函

該工作人員表示,在劉清山發了函件後,龍巖市律師協會已草擬了一個給福建寶能律師事務所的回覆函,邀請劉清山近日到律師協會了解情況。(以上內容轉自:紅星新聞)

近年以來,因會費、年審等問題,律所跟律協之間摩擦不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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