賦紅碼的張書記,重出江湖
如此迫不及待官復原職,足見對張琳琳的器重。如今,又說張書記履行符合程序,她的榮華富貴算是保下來了。至於議論沸騰,又能如何呢?只要官方不鬆口,願意保她,大家熱熱鬧鬧討論幾天,熱度一過,時間永是流駛,街市依舊太平,並沒有什麼兩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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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就看到這個消息,但沒有權威信源,就沒敢寫。
今天看到很多媒體都在報道,才放下心來。
看看“貞觀”的遭遇,我小心得有道理。
說的就是——
2022年給儲戶“賦紅碼”而被處分的鄭州團市委書記張琳琳,已任鄭州市文旅局一把手。
兩年前,給儲戶“賦紅碼”事件鬧得沸沸揚揚,最終官方不得不出通報,處分了一些官員。
當時任鄭州團市委書記、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社會管控指導部副部長張琳琳,因擅自決定對部分村鎮銀行儲戶來鄭賦紅碼,被給予黨內嚴重警告、政務降級處分。
我記得,那時,還有一撥人在那說什麼通報問責只是第一步,後面可能會追究法律責任,還可能移交檢察機關。
當時我在文章裏就說,不可能還有後面的步驟了,自罰三杯,也就這麼糊弄過去了。
可我萬萬沒想到,這才幾年啊,昔日賦紅碼的張書記,搖身一變竟成爲了文旅局一把手。
怪不得有儲戶憤怒地說:
我們900天,沒有等到存款回家,卻等到了張琳琳升官發財。
但儲戶弄錯了,之前團市委書記張琳琳是正處級,現在文旅局黨組書記也是正處級,並沒有升官。
而且,鄭州市委組織部回應了,張琳琳履新的工作流程是沒問題的,符合規定程序。
很多人質疑這個解釋,但我是信的。
當初處分時,本來就留下了很大的操作餘地,不過是“黨內嚴重警告、政務降級處分”,又不是什麼嚴重的處分。處分期一過,立馬換個崗位繼續發光發熱,也不是什麼值得大驚小怪的事情。
何況,張琳琳明顯是個背鍋俠。2022年時,張琳琳正職是團市委書記,臨時身兼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社會管控指導部副部長,在鄭州,這兩個職務都不是什麼大官,村鎮銀行的事鬧得那麼大,給儲戶賦紅碼這樣重大的決定,不是張琳琳這樣職務的人能夠拍板決定的。
但因爲她身兼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社會管控指導部副部長一職,估計也參與了賦紅碼一事,但絕不會是主要責任,大概率是替人背鍋了。
正如作者齙牙趙所說,爲同僚背鍋者,不可使其溺斃於宦海。
昔日背鍋俠,今日一把手,那真是既合情合理,又符合程序。
但問題是,這符合人心,符合公平和正義嗎?有考慮過影響嗎?
所以,問題的重點根本不在於,張琳琳的履行是不是符合程序,而是,當時的她,爲何只得了黨內嚴重警告和政務降級處分?
我記得當年有人自制“紅碼”,新聞說,犯罪嫌疑人涉嫌觸犯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有可能面臨有期徒刑或無期徒刑,甚至死刑。
反觀我們的張琳琳書記,給那麼多人隨意賦紅碼,不但沒被追究法律責任,也沒移送檢察機關,最後還美美地官復原職,不比不知道,世界真奇妙。
但,張書記能扛事,點子活,無怨言,再次被委以重任,似乎是必然。
而且,鄭州大有把她保下來之勢。
張琳琳是2022年6月底受到黨內嚴重警告和政務降級處分的,前者的處分期是1年半,後者的處分期是24個月,而張琳琳履行是今年3月,也就是說,張琳琳出任鄭州文旅局黨組書記時,已過黨紀處分期,但仍在政務處分期內。
如此迫不及待官復原職,足見對張琳琳的器重。如今,又說張書記履行符合程序,她的榮華富貴算是保下來了。
至於議論沸騰,又能如何呢?只要官方不鬆口,願意保她,大家熱熱鬧鬧討論幾天,熱度一過,時間永是流駛,街市依舊太平,並沒有什麼兩樣。
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