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歷史充滿着邏輯混亂不清的故事,人人耳熟能詳的歷史也常常經不起推敲,岳飛之死就是一例。
比如所謂的民族英雄岳飛,封了神的人物,你被告知以下歷史“事實”:
1. 岳飛大破金兀朮,要不是秦檜趙構阻撓,岳飛收復北宋失地,直搗黃龍,指日可待,所謂十二道金牌強行召回。
2. 岳飛完全忠誠於南宋,其處死的罪名是“莫須有”,不管秦檜用這個詞是指“也許有”,還是“難道沒有?”,反正岳飛的罪名是無中生有,是秦檜陷害了岳飛。
3. 爲什麼秦檜和趙構要陷害岳飛?(a)因爲他們爲了向金國求和,而金國條件是殺了岳飛,或者(b)宋高宗一定要求和,所以要殺掉主戰派大將消滅異議。
撇開其他附加的各種說法不問,這三條在各種版本里基本都存在。看這三條,你就不得不懷疑宋高宗趙構是不是喫錯了藥?他難道是白癡麼?大好形勢不要,反而要自斷臂膀。而他如果真是這麼個白癡,爲什麼在岳飛死後,金國還真的簽了和議,而不是大兵長驅直入?所以金兀朮大概也是個白癡。兩個白癡,一起合謀把戰無不勝的民族英雄、文武全才、完人岳飛毫無阻力地給殺了。岳家軍不但繼續效忠趙構,而且給岳飛定罪中還有幾位岳家軍主要將領參與:王貴,王俊,姚政、傅選、董先等。你說這故事怎麼編的?
而且在真實的歷史中,殺了岳飛以後,南宋還存續了一百多年,宋高宗成爲南宋開國之主,和平也維持了一段時間。金國直到近二十年之後,纔有海陵郡王完顏亮攻宋,結果恰恰是完顏亮採石之敗而身死於叛兵,宋高宗卻成爲南宋開國之君,兩宋中興之主。而且看趙構一生,權術運用可謂高超,僅讓秦檜替他揹負了殺岳飛的罵名就可以看出絕不是連普通說書人都不如的傻瓜。
所以,不管是僅憑推理,還是考據,都很容易得出結論,本來就根本不存在什麼直搗黃龍的可能性。既然能殺岳飛,敢殺岳飛,就說明缺了岳飛不會亡國,有了岳飛也不會收復失地,這是最簡單的道理。
金宋議和能夠維持,而破壞和議的完顏亮馬上就被自己人殺掉了,這說明什麼?實際上就是雙方進入戰略對峙階段,誰也喫不掉誰。南宋北伐不可能在華北平原戰勝金國重甲騎兵,而金國南進有水站弱勢和其他擺不平的矛盾。所以就像宋遼的檀淵之盟一樣,和談纔是雙方各自的最優解。有無岳飛,這個形勢都差不多。
回到標題,爲什麼趙構要殺掉岳飛?這裏討論一種可能性。
首先殺岳飛的是趙構,不是秦檜,這點不需多說,明眼人一望可知。其次,岳飛被捕是在其已經交出兵權賦閒以後,爲何已經“杯酒釋兵權”,還要殺之?而韓世忠、張浚,其他兩位中興名將放棄兵權之後並無殺身之禍。
看看岳飛的罪名,有三條:“指斥乘輿”、“致張憲意待謀反”、“坐觀勝負,逗留不進”。這裏面最嚴重的當然是“致張憲意待謀反”。“指斥乘輿”就是罵高宗,高宗不至於因此就自毀臂膀。而岳飛之“坐觀勝負,逗留不進”,可能屬實,但戰事後高宗並不處理,而等日後翻出舊賬,應該不是真正殺他的原因。
那麼真正的原因是“致張憲意待謀反”。按照一般人的認知這是一起冤案。那麼如果岳飛沒有指使張憲謀反,岳飛是不是不必死?
回到岳飛案發之前幾年,高宗曾經要把劃給岳飛的劉光世部分軍隊收歸中央直屬,結果是岳飛以辭職爲要挾,高宗不得不屈服,讓人請岳飛出山。而岳飛不在軍期間,他人亦無法掌管嶽軍,而由岳飛親信張憲攝軍事。即使另一中興名將張浚,身居軍事一把手樞密使(國防部長),也不能染指。正是這個張浚在問岳飛能否把劉光世部隊劃歸中央時,被被岳飛拒絕。據宋史記載: “浚艴然曰:浚固知非太尉不可” 。這裏太尉是指岳飛,這句話是張浚說岳飛百般推脫,就是不肯交出軍隊的意思。
而這個張憲,正是在岳飛案中,被告發出來的第一個人。案件的導火索就是:張憲找來自己副手王俊,稱岳飛被剝奪了軍權,所以他們要搞軍隊譁變,以讓朝廷爲難而不得不派岳飛出山來安撫軍隊。
這裏就點出岳飛對南宋的潛在威脅了。岳家軍是至少有部分將領和軍隊,已經成爲岳飛私家軍,不管是出於什麼目的(除了忠於岳飛而抱不平,也有怕因爲宋金和談以後裁軍、他們面臨被遣散失業的原因),都可能擁戴岳飛而再次重演苗劉之變。
歷史學家都說宋朝重文輕武,抑制武將,所以武將地位不如文臣,但對箇中原因卻很少說透。
一種說法是太祖趙匡胤就是武將黃袍加身搞軍事政變上臺,所以特別防範其他武將複製太祖,這似乎不難理解。
但實際情況比這更嚴重,兩宋防範武將,更不僅僅是防止黃袍加身。實際上,宋代制度的基本出發點,就是反五代、反唐之道而行之。提起晚唐,讀者應該馬上想到的就是“藩鎮割據”。藩鎮,就是節度使不僅掌握地方軍隊,而且掌握地方財政、行政,與中央對抗,實際上回復了自秦以來已經消滅的封建制。所以北宋反其道而行之,不光重文抑武,而且要把軍隊牢牢掌握在皇帝手中。
等到靖康之變,北宋軍隊在金人面前毫無戰鬥力崩潰之後,趙構不得不啓用實際上是各地民團和土匪的軍隊。岳飛軍隊實際上收編了很多這種出身的隊伍,包括曹成、楊幺的部隊,楊再興也是盜匪出身。其中有將領聽岳飛調度而不服朝廷是肯定的。
藩鎮割據表面上是地方節度使擁兵自重,但現象下面的實質是軍人下克上,也就是胡唐成分混雜的軍隊,也並不完全聽節度使指揮,而是爲了自己的利益隨時要挾主將不聽中央號令。而岳飛第二次賦閒之後,依然有有部將煽動譁變,不管是不是岳飛幕後指使,這種隱患必須掐死在襁褓之中。這大概是岳飛必死的最大原因。殺岳飛不光排除了軍隊擁岳飛黃袍加身、割地自立等可能性,更起到了殺一儆百,分解了不聽調度的高級、中級將領的作用。
岳家軍中的二號三號人物分別是王貴和張憲。案發的過程,恰恰是張憲的副手王俊向王貴報告了張憲的謀反。在岳飛案之後,張憲處死,王貴站到了岳飛的對立面,從此數量龐大的岳家軍就此瓦解,根本就不再可能是一個具有內部凝聚力的整體。所謂“撼山易,撼岳家軍難”,肯定不再成立。
從整個案件過程來看,做出不利於岳飛證詞的岳家軍將領其實很多,也都不是無名之輩。所以岳家軍實際上可能根本並不那麼團結得鐵板一塊,都是岳飛的私人部隊。但從皇權的角度來看,回覆到北宋的兵制,不但要對大將杯酒釋兵權,而且要解除軍隊內部可能的小集團。所以一旦有任何將領牴觸罷兵,牴觸岳飛退出,岳飛的命運就已經決定了。作爲二次苗劉兵變最大的可能被擁戴者岳飛,必然命運多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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