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世上最難的事,是向一群傻 X 自證清白
開普勒一定同意,探究天體運行規律與之相比,實在太容易了。
我看過一本有趣的微觀史書《天文學家的女巫案》,它講了一個不想當名偵探的物理學家,不是好律師的故事。
1
眾所周知,約翰尼斯·開普勒是德國 16-17 世紀最偉大的天文學者,在大多數人甚至是大多天文學同行都還不接受哥白尼日心說的時代,開普勒不僅認識到了這種學說的正確性,還通過觀察和計算發現行星繞太陽運轉的軌道不是正圓而是橢圓。他甚至通過他天才的數學靈感,總結了所謂“開普勒三定律”,軌道定律、面積定律和週期定律。
這三大定律可分別描述為:
1、所有行星分別是在大小不同的橢圓軌道上運行;
2、在同樣的時間裏行星向徑在軌道平面上所掃過的面積相等;
3、行星公轉週期的平方與它同太陽距離的立方成正比。
如果你懂一點數學知識的話,你會發現,開普勒對行星軌道的這些討論,已經非常接近牛頓和萊布尼茨所創立的微積分了。
更神奇的是,開普勒在他的筆記中也認識到天空中行星軌道的橢圓和地面上炮彈劃出的拋物線都是圓錐曲線的一種,二者之間似乎存在某種“隱秘的關聯”……
也就是說,如果開普勒沿著他的研究方向再前進那麼一小步,微積分乃至萬有引力定律的桂冠,可能就會由他而不是在他去世 40 年後由年輕的牛頓所摘得,開普勒將不再只是“天空立法者”,而成為整個近代物理學的奠基人。
物理學之果,在開普勒那裏已經接近成熟,但最終卻砸中了牛頓的腦袋。
但為什麼,這一小步開普勒就是沒走出去呢?
一個很重要的原因,是因為他在其人生最黃金的時代、事業正如日中天時,研究突然被一場今天看來很無厘頭的風波所打斷了。
他不得不停下自己仰望星空的思考,用自己的智慧附身處理人間剪不斷理還亂的雜事,而這一被打斷就是六年。
六年後,當開普勒終於平息了人世間的風波重新仰望星空,再開始研究時,他已經垂垂老矣,與曾經的靈感失之交臂了。
而這場無妄之災,就是開普勒母親卡塔琳娜·開普勒所捲入的獵巫案。
西元 1615 年,開普勒接到了老家妹妹寄來的一封信,信很簡短,就傳達了一個意思:
哥,媽媽快被當地法院當成女巫燒死了,無論如何,你快想個辦法救救她吧!
開普勒一聽這個消息就頭大了,雖然此時的他已經成為了神聖羅馬帝國皇帝魯道夫二世的御用天文學家兼占星家,專管著天天和皇上聊星座,是身份硬的能砸人的精英。
但“女巫”這個指控,在當時的基督教歐洲真的是“業界百草枯”,跟現如今咱這兒“公知”“漢奸”之類的帽子有一拼,但凡你被扣上這帽子了(多說一句,扣帽子這個說法最早其實就來自於獵巫),那真是觸之即死、碰之既亡,耶穌再世也難救的下來。
2
今天的很多人可能認為,既然獵巫運動是中世紀歐洲因為宗教狂熱而掀起的一種迫害活動,那麼基督教會和與教會勾結的封建領主就該運動的主要推手。
但正如《天》一書和很多講述獵巫的專業史書描述的一樣,事情的真相還真不完全是這樣。
西元 787 年,第一位受教皇加冕成為“羅馬皇帝”的蠻族大帝查理曼,在其頒佈的薩克森法典中就明確宣佈:把人當做女巫來燒死,是異教徒才會做的事情,“這種野蠻行徑不應該被基督徒所相信,今後帝國境內嚴禁此類私刑”。
西元 820 年,里昂大主教在與教區下屬牧師的通信中,又明確表示教會不承認女巫的存在,教徒不得將莊稼因惡劣天氣歉收、患病等現象歸罪於“女巫”。
而這種說法到了 11 世紀已經被教會法所接受。以至於 11 世紀丹麥發生過一場獵巫風潮時,教皇格裏高利七世還曾專門給丹麥國王寫信,讓他停止這種“異教徒行為”。
也就是說,在中世紀的前中期,雖然狩獵女巫作為一種民間活動已在歐洲頻繁出現了(這種民間對弱勢女性自發性的迫害,非常類似中國農村曾經流行的“鬥破鞋”)。而當時的教會和世俗政權,反而是起到了不少制止作用的,教會和封建貴族,只在非常特殊的情況——比如貞德事件當中,才會利用這種罪名和刑罰。
但到了中世紀晚期,乃至文藝復興時代,這種野蠻的刑罰突然獲得教會和世俗政權的聯合背書。
1484 年,教宗英諾森八世頒佈了《獵巫敕令》,宣佈“(女巫們)絕不可被饒恕,她們十惡不赦、荒淫無恥。”該敕令授權並要求歐洲各國的神職人員在世俗政權的配合下,對女巫展開甄別和狩獵。
1486 年,出身神學院的兩位正經教士亨利希和耶科布,還專門印刷出版了《女巫之槌》一書,第一次把 15 世紀流行的關於魔鬼和巫術的知識概括起來,甚至提供了諸如如何識別女巫、如何檢舉她們等各種詳盡的辦法,為歐洲人民群眾“科學獵巫”、“依法獵巫”提供了堅實的理論基礎。
長達三個多世紀的歐洲“獵巫”風潮,由此展開了。
為什麼歐洲的獵巫狂潮,不是在“黑暗的中世紀”的盛期爆發,而是在人類已經看到一絲理性曙光的近代出現呢?
有一個要素,你可能想都想不到——因為“資訊革命”。
以古登堡印刷革命為標誌,歐洲自 13 世紀中期開始活字印刷術逐漸開始普及,歐洲人開始能讀得起書了,《聖經》等大量出版物開始走入尋常百姓家。
在我們的印象中,這意味著《聖經》的解釋權被下放了,教會的神權壟斷被打破了。理應是大好事一件啊!
但事實恰恰不是這樣的。
在中世紀的歐洲,神權是一種絕對的、不可被質疑的政治正確,當它被羅馬教廷所壟斷的時候,雖然普通人處於這個話語權的底層,卻有一點好處——普通老百姓離這個觸之即死的“大殺器”很遠,而教會和貴族自身為了維持其平穩統治,不會拿著神權當大棒胡亂去打普通人。
這就構成了一種平衡,讓大多數人能正常生活,彼此安之若素。
但當印刷術一普及,事情開始亂套了。
神權隨著《聖經》的普及,一起“飛入尋常百姓家”,普通人也有了閱讀聖經、解釋聖經的權力。於是就湧現了大量自認為比教會更懂聖經的“民間神學家”和堅持要按自己“懂”聖經的方式來維護神權的“自帶乾糧的十字軍”們。
而這些“民神”和“自幹十”的過度狂熱讓教會也很頭痛——你說這幫人手拿著聖經,說自己的鄰居是女巫或者異教徒,非要燒死而後快,教會到底是支持他們還是不支持他們呢?
教會只要敢不支持,他們一定會高聲喊:“沒想到啊沒想到!你這濃眉大眼的教會,也背叛上帝了!”然後立刻投入當時已經星火燎原的新教的懷抱,加劇教會權威的墮落。
所以羅馬教廷為了維持已經岌岌可危的宗教權威,反而必須被這幫狂信徒所綁架,擺出一副“你虔誠,但我比你更虔誠,所以你還是要接受我的領導”的態度,以宗教狂熱收買這些狂熱者的支持。
同時,通過《獵巫敕令》、《女巫之錘》這樣檔,也試圖將已經無法遏制的民間獵巫行動進行收權和規範——至少燒誰不燒誰,讓教宗說了算,總好過民間亂燒吧?
這就是教會對獵巫態度逆轉的真正原因——最可怕的不是正經教會,而是那場資訊革命釋放出的狂熱的“自幹十”們,是他們拉著那個時代的歐洲一起走向了一個蒙昧時代都沒有出現過的狂熱深淵。
3
背景如此,讓我們說回 1615 年接信時的開普勒吧。
他現在,發現自己母親面臨的絕境,比天空行星的軌跡更難解:
教會有明文法律規定,授權可以燒女巫,而民間又有相當狂熱的獵巫熱情——同一年開普勒老家已經燒了五個女巫了。他家鄉的地方法庭現在有十幾個鄉親鄰里願意出來作證,眾口一詞說開媽就是個貨真價實的巫婆——我們某年某月某日喝了她遞過來的酒水,回家以後就腿瘸了、頭疼了、不孕了、甚至死翹翹了,這人肯定是女巫沒跑!不燒不足以平民憤啊!
而如果開普勒為母親辯護失敗,宗教法庭能不能這位可憐的女性以最終的司法救濟手段呢?
給啊,畢竟《女巫之錘》這種書裏寫了甄別方法,要“科學獵巫”“依法獵巫”麼。
但隨便列一些當時最流行的判別女巫手段你感受一下——
把涉嫌女巫的人綁上石塊,沉到水裏,如果沉底淹死了,那就是正常人,咱冤枉她了。
如果她居然浮上來,那肯定受了魔鬼的庇佑!趕緊撈出來燒死!
或者讓涉嫌女巫的人穿上“火鞋”(燒紅的烙鐵做成的鞋子)。
如果她被燙的生不如死、還死不承認自己是女巫,那估計就是清白的,腳廢了,命可以留下……或許吧。
如果居然這女巫毫髮無損,那不用說,還是魔鬼給她加的抗火 buff,,燒死她!
……
反正都是這麼些武大郎喝藥,喝是死不喝也是死的鬼主意。寫《女巫之錘》的那兩位修士,估計是潘金蓮附體。
開普勒瞭解這些之後,意識到他必須成為母親最後的守衛者,不然母親即便不被燒死,也會受盡折磨,死在獄中。
於是開普勒放下了自己熱愛的天文學研究,投身到了對母親的“絕地拯救”行動當中。
好在他是皇帝的密友,有天大的後臺,他先利用自己龐大的人脈,向當地法庭施壓,暫緩了對母親的審判。
在壓住了審判進程之後,他開始了漫長的調查。
“理工男”開普勒邏輯縝密、智慧超群,他知道直接為母親辯駁,說是什麼“壓根沒有女巫”“聖經也不支持你們燒女巫”在那個鬼年頭是根本行不通的,辯駁到最後唯一效果就是越描越黑,媽沒救出來,自己卻被這幫 SB 庸眾當女巫同情者給燒死了。
於是他另闢蹊徑,決定查清這個謠言到底是咋來的,造謠者們又是出於什麼動機,非要至自己母親於死地。
幾年後,真相終於被查清了。
開普勒母親的身世,其實是非常悲慘的,開普勒父親在他很小的時候就從軍戰死了,留下了一堆孩子給開媽撫養。你可以想像一個年輕寡婦,拉扯一堆孩子在經常鬧饑荒、黑死病的中世紀歐洲生存會是多麼的艱難。為了把孩子們養大、保衛自己丈夫留下的越來越少的一點家產,開媽不得不從年輕時代那個優雅端莊的“小資女青年”,逐步變成了當地小有名氣的,凡事都要和鄰里爭一爭的“男人婆”和“悍婦”。這樣的女性得罪人肯定是非常多的。但萬沒想到的是,最先向她射來報復之箭的是她的小兒子海因裏希。
可能是因為窮苦人家裏老么最受溺愛的緣故,開普勒這個小弟弟從小就很不成器,幹啥啥不行、吃啥啥沒夠,開普勒成名後,通過私人關係給他介紹了幾份工作他都幹不成。就那麼在家裏閑廢著,靠母親和兄姊供養。
有一年鬧饑荒,小海因裏希居然問開媽要肉吃。母親非常氣憤的拒絕了他,說沒有。願望沒有滿足的海因裏希就對母親產生了怨毒之心,跑到街上大聲咒罵他的母親是個“女巫”、是“妖婆”、要毒害他。
而巧合的是,在這場爭吵後不久,海因裏希居然真的就害病死了(饑荒之後有大疫,這在當時也常見)。於是說者無意、聽者有心,鄰里當中,就有一雙怨毒的眼睛真的盯上了開媽,決定拿此做做文章。
這個人名叫厄休拉,是開媽的女鄰居,開媽有一次在鄰里爭吵中指責她有通姦行為,鬧得厄休拉沒法做人。於是厄休拉就一直對開媽懷恨在心,一定要一報還一報。
而小海因裏希罵母親“女巫”這件事,終於讓厄休拉抓住了機會。
她立刻開始在鄰里之間串聯,說:大家看,這事兒肯定沒跑了!她最寵的小兒子都說她是女巫,而且不久之後就死了,這裏面一定有陰謀!再說上次城裏聚會我喝了一杯她遞過來的酒,回家第二天腿就瘸了。這麼多年也沒再懷上孩子,都是她害的!她背叛了上帝,燒死這個女巫!
厄休拉在鄰里間的不懈串聯,終於啟發了大家的聯想,於是這個屠夫站出來說:沒錯!我上次去她家做客以後也腿疼了好幾天。那個商人又說:沒錯!上次一只黑貓讓我生意遭了瘟,那只黑貓一定也是她變的!
就這樣三人成虎、百人成群,對開媽的指責終於在小城裏變得聲勢浩大。而這個厄休拉還有個身份,那就是她哥哥是該城裏的公職人員——簡單的說,就是“上頭有人”。
於是當 1615 年前後,抓女巫風潮再度在德意志諸邦興起時,開媽立刻就在城內民意和當地官府的合力助推下上了被控告的黑名單。
多說一句,案發的 1615 年在歐洲歷史上也是個非常特殊的時代,因為再過三年以後,撕裂整個德國乃至世界的“三十年戰爭”就要開打了。戰爭的血肉磨坊之中,人死的跟蒼蠅一樣隨意,有誰還會在乎一個已經被積毀銷骨的老婦人的死活呢?
但開普勒在乎,
因為那是他親媽,
那個含辛茹苦一手把他兄妹幾個帶大的親媽。
他發誓要拯救母親。
4
於是在耗費數年才查清真相之後,開普勒親自開始了為母親的辯護——
他收集大量證據,寫了長篇的陳情信。向法庭證明謠言最初的源頭是來自他弟弟的,而案件中的每一個主要證人——尤其是最為積極的厄休拉——都與母親在日常生活中有過節,存在污蔑構陷她的動機。
他搬出當時最前沿的“科學研究成果”,指出厄休拉等很多指控者的病症是過量服用水銀造成的——中世紀的歐洲一度認為水銀是包治百病的神藥,但開普勒請來他的帝國御醫朋友作證,說過量服用水銀是可能造成不孕、神經性疾病等多種病症的,這些病症都跟厄休拉等人的症狀符合。而她們又確有服用水銀的經歷,所以怨不得自己的母親。
更有甚者,開普勒還把他母親對厄休拉通姦的指控給坐實了!
他經過調查發現,厄休拉確實有一位制磚匠的老相好!而這個老相好,恰恰又是在該案中,唯一直接指認開媽就是女巫的男性證人!……
不想當名偵探的物理學家不是好律師,開普勒,你莫不是 17 世紀德國版的湯川學……
在完成了這麼多“名偵探”式的任務之後,開普勒又給法官普起了法,他搬出帝國一百年前頒佈的一部《加洛林刑法典》,指出如果要給某人定死罪,必須“找到兩個以上用心純正、信譽可靠的證人”。然後開普勒對法官說:您看,現在指正我母親有罪的這些人,沒有一個是用心純正、動機清白的,難道就為了這麼一幫構陷者,您就要把我母親燒死麼?這符合上帝他老人家的意志麼?
於是法庭最終宣佈對開普勒母親的指控不成立。
在同期受控的那麼多“女巫”中,開媽是唯一脫罪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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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文學家的女巫案》一書的作者,是劍橋大學的教授尤卡林·羅布萊克。
羅布萊克將這本書寫的非常妙趣橫生,富於思辨。讓人讀完以後知道原來在“黑暗的中世紀”,對“女巫”這樣扯淡的指控,也是可以講法律、講道理的。原來開普勒不僅物理是一把好手,搞偵探、做刑辯也是真實版湯川學的級別。
但整本書讀完之後,你還是能感到一種徹骨的無力與悲涼。
首先,這個故事裏構陷者與辯白者之間的博弈實在是太不平等了。
造謠一張嘴,闢謠跑斷腿。厄休拉和其他鄰里對開普勒母親那日積月累的耳語謠啄,最終居然要用大學者開普勒耗費整整六年人生,動用無數人脈才最終驚險的幫母親洗清。
更可悲的是,即便自衛能夠成功,其傷害也很難癒合,開普勒的那個案子裏,開媽雖然最終被宣判無罪,但無罪判決下達前,她其實已經死在了監獄裏。
可以想見,即便她能活到被釋放,“女巫嫌疑犯”的名聲只要被安上,就無法被洗清,喜歡相信的鄰里最終還會相信。
其次,我們真的很難想像,假如這個故事中,辯護者不是開普勒,而換了別人,結果又會怎樣?
身為御用占星師,開普勒有最硬的後臺,最廣的人脈;
身為頂級科學家,開普勒有最聰明的頭腦,最強的知識儲備;
身為母親的兒子,開普勒對當事人有最深的同情,願意做最頑強的洗冤。
這三個條件,但凡缺少了一個,他母親鐵定就要上火刑架了。而開普勒把母親救下來,代價是什麼呢?代價是他祭獻了自己那顆最聰明的大腦和最寶貴的時間。為了救母親的命,他不得不在距離更高真理大門還有一步之遙的地方停了下來,反身去做這次搭救。而他自己和他的民族也永遠的和那頂桂冠擦肩而過了。
所以不得不感歎,萬有引力的桂冠,最終被英國人、被牛頓“摘了桃子”,不是沒有理由的——哪個國家能少折騰些這種勞什子,幹正事兒的人自然就多了。
由此又想到了昨天那篇《致總問“敢不敢把我的留言掛上牆?”的人》,有朋友說,小西,你老寫這樣的自我辯誣、洗粉的文章幹嘛?有那時間,多寫點正經稿子不好麼?
我的回答是:我也沒辦法。
我也不想把精力花在這種辯白上,但那些構陷和攻擊,有的時候就是不得不逼著你花時間做這樣的回應。
從本質上講,再又一場資訊革命來臨時,我們每個人都可能面臨與開普勒一樣的困境,我們真的想幹正經事兒,但謠諑的構陷,人心的險惡,有時就是還會無端而至。而你經常不得不去浪費精力去應對這些無妄之災——即便能僥倖得勝,你的生命也隨著這些無益之事一併浪費了。
是這個扯淡的世界,逼得我們不得不如此多才多藝。
而當我們跳出故事本身,從更高的角度去追問:到底是什麼讓開普勒和他的母親陷入如此的“攻守不平衡”和如此的無妄之災呢?
我們會得到一個結論:
是時代。
是的,開普勒所身處的那個時代的特殊性使然。
資訊技術革命所產生的話語權下放的同時,某些宗教信條、政治正確又依然是不可動搖的。這就造成了一種邪惡的機會。讓太多別有用心者能夠更輕易地舉起原本高高在上的政治正確大棒,去公報私仇、去胡亂懷疑、構陷乃至迫害他人。去冠冕堂皇的釋放他們對別人心中的惡意。
而當時的歐洲政治博弈,也讓教會和國王們有意不去管這種惡意的橫行。
最終那個世界變為了所有人可以輕易構陷、毀滅和迫害所有人、但拯救起來卻萬分困難的地獄。
……
我記得科幻作家劉慈欣曾經提出過一個有趣的假設:假如核裂變反應的條件不那麼苛刻,假如原始人就掌握了原子彈,那還能有現代文明嗎?人類會不會因為過早掌握了過於厲害的“大殺器”而“德不配器”,早早的互相毀滅呢?
實際上這樣的故事,在真實歷史上已經一再上演過了,你看中世紀晚期的歐洲就是這樣——一個社會,有一種不可觸碰的絕對正確,也並不可怕,只要它能高高在上,謹慎被界定和使用,就不會造成災難。
真正可怕的,是一場資訊革命的狂潮過後,這種絕對政治正確的解釋權被極度的下放、被私自濫用,隨便什麼阿貓阿狗都能把它拿來,當做“私人核武器”,隨意的去毀滅他人,那才是真正亂源。
這樣的混亂,無端的浪費了開普勒那顆聰明的大腦,也曾蹉跎過無數人寶貴的青春,而我們希望,它不會再重演了。
開普勒,一個星空之立法者,
他一定同意,
為天空中的群星們立法,這很容易,
而向一群狂熱的 SB 自證清白,這太難了。
是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