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月一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正式施行。今后每个人都该提高防范意识,对外交往,多个心眼,千万小心不要成为间谍。比方不小心说了什么,比如不小心拍了什么,还比如,某些人给点小恩小惠,让你帮个什么小忙,你自以为稀松平常,却恰恰涉密,就有可能构成间谍罪。
说起间谍,我的经历中,还真见识过几个,准确说,是两个半。坐实的两个都判了二十年有期徒刑。那半个,不是间谍,但是其所为效果跟间谍也差不多,没有被治罪,但是前途没有了。
按时间顺序,先说半个,名字我忘了,具体情节也忘了,只记得是八十年代初,当时发射了一颗卫星,据说很先进,正是改革开放初始,全民需要提振士气,所以,媒体比较关注。一家晚报就此请一位参与项目的军队科技人员写一篇科普文章。
那位老兄,为了实证卫星的先进,就把参数写出来了。而且,所有人都没有保密意识,科研人员敢写,媒体敢登,结果报纸登出的当天,就接到指示收回,因为泄密了。
事后,报纸编辑没事,那位军队科研人员据说受到了处分。
也就是从那个时候起,我知道,宣传得有边界,参数是不能泄露的。
另一个,是曾经名闻京城的记者关某。
那时记者都是从基层报道员里挑选,关某因为笔头有两把刷子,从北京的某大国企被选进了报社。他干的最轰动一件事就是从北京越洋电话采访了当时在新加坡的当红港台歌星邓丽君。当时两岸还没开放往来,所以打电话的新奇,接电话的也新奇,看新闻的吃瓜群众更新奇。
就凭着这一件事,关某就足以载入新闻采访史册。所以,此后走路都是昂着头,不知道地球能不能招下他,国内肯定是招不下了。于是,在日本同行协助下,他去了日本,交换条件是协助日本同行爆料、出稿。
关某受审
就是在日本期间,他接触了日本和台湾的间谍组织。开始有意识收集中国一些内部文件和相关负面信息。他的行踪受到安全部门的注意,1991年,在他第四次回北京时,刚刚拿到某份内部文件,就被安全部门拿下。
著名记者成了间谍,在京城媒体圈引发了和他越洋采访一样的轰动。最后,他被判处20年有期徒刑。
第三个,这个人我认识,他是当年北京红极一时的青年精英,“北京十大杰出青年”称号获得者陆某某。
陆某某是中国社会科学院的某部门主任,博士,复旦中文系78级本科,南开大学硕士,中国社科院博士。是社会科学界的佼佼者,加上他那风度翩翩的形象,简直成了视觉媒体的宠儿。世纪之交的时候,央视的几个栏目都请他做嘉宾,他还是《东方时空》的策划,每次开选题策划会,他坐上C位,别人坐在两边,听他细声细语,娓娓而谈。
就在他红透学界和媒体界的时候,传出他被捕的消息,案涉间谍罪。当时很多人想当然地为他叫屈:社会学者研究社会问题,难免涉及敏感内容,如果因此而间谍,是不是有点冤?然而,随后爆出的案情,说明他一点不冤。
他同时为美国、俄罗斯、日本、韩国以及台湾五方面的相关部门提供情报,而且,他不同于传统间谍,都是以写作文章的方式将机密内容写进去,再交给对方,所以,一般人不易察觉。这个有点像本文开篇说的泄露卫星参数案。
2006年,陆某某以间谍罪被判刑20年。经减刑,大概明年可以重获自由。
说到这里,大家都会发现,这几个间谍的行为和人们传统认知的间谍不太一样,和影视作品里更不一样,他们都不是007。
陆某某、关某大概也有这样的认知,自以为自己不像间谍也就不是间谍,自以为自己的行为不会被察觉。
目前在审的央视成某,案情没有公开,具体细节不清楚,传说是在做节目时,故意把一些数字和情况泄露出去,报告给她服务的部门,做的也很隐蔽。
《反间谍法》生效,一定要多根弦,别被别人利用成间谍,也别为自己的粗心不慎被间谍,更不要为了贪财自觉自愿做间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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